* 首次有效报备,独家保护谁先报备、谁先保护,杜绝恶意抢单
* 90天标准保护期给你充足时间推进项目
* 专属报价+质保函+技术支持凯撒全力配合你拿下项目
* 保护期内价格锁定涨价不影响已报备项目
快速报备指南
三步搞定 · 越早报备,越早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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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制定目的
为规范凯撒(Caesar)自动门品牌在国内市场的项目销售秩序,保护工程合作商及经销商的合法项目权益,避免渠道内部恶性竞争与项目冲突,维护健康、公平、可持续的渠道合作生态,特制定本规则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与广州市凯泽门控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凯撒”或“公司”)建立合作关系的以下主体:
1. 凯撒会员注册会员(含凯撒会员、高级会员、金牌会员);
2. 凯撒授权工程合作商(含区域经销商、项目合作商);
3. 凯撒授权分销商及OEM合作伙伴。
第三条 基本原则
1. 首次有效报备优先原则:同一项目,以最先提交完整有效报备资料的合作方获得项目保护权。
2. 客户属地优先原则:项目所在地已有签约授权经销商的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护属地经销商权益。
3. 诚信报备原则:报备信息必须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任何虚假报备行为将导致保护资格失效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4. 保护期内专属原则:获得项目保护的合作方在保护期内享有专属报价权、专属质保函签发权及公司专属售前技术支持。
第二章 报备资格与条件
第四条 报备资格
申请项目报备的合作方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. 已完成凯撒合作方注册或授权签约手续;
2. 无严重违反凯撒渠道管理规定的历史记录;
3. 项目报备前已与终端客户进行了有效接触,并获得了客户的基本认可。
第五条 有效报备的条件
一个项目报备被认定为“有效报备”,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:
1. 客户信息真实:客户名称、项目地址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准确无误,且凯撒能够独立验证客户真实性;
2. 需求明确:客户已明确自动门采购需求,有具体的门型、数量、技术参数等要求;
3. 预算落实:项目有明确的资金预算来源,非意向性询价;
4. 项目阶段清晰:报备时需说明项目当前所处阶段(需求调研/方案设计/投标准备/即将签约等);
5. 报备材料完整:按要求完整填写《凯撒项目报备申请表》(见附件一)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。
第三章 报备流程
第六条 报备提交
合作方在确认项目信息后,应尽早提交报备申请。原则上,应早于项目投标或报价之前30天提交报备。
报备通道(三选一):
报备方式
具体操作
响应时间
邮件报备
填写《凯撒项目报备申请表》发送至指定邮箱:bb@caesar.net.cn
24小时内确认收悉
在线报备
登录凯撒官网(www.caesar.net.cn)“项目报备”专区在线提交
即时确认
微信报备
添加凯撒项目报备专用微信(号码:18520203300),发送报备材料
2小时内确认收悉
第七条 报备审核
凯撒收到报备申请后,按以下流程审核:
1. 初步审核(24小时内):核实报备材料完整性、客户信息真实性、项目是否已被其他合作方报备;
2. 冲突排查(48小时内):如发现同一项目已有报备记录,按“首次有效报备”原则判定归属;
3. 审核结果通知(72小时内):向报备方出具《项目报备确认函》(见附件二),明确保护期限和保护范围。
第八条 审核未通过的情形
以下情况报备申请不予通过:
1. 客户名称、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联系到客户;
2. 客户联系人不认识报备方或否认与报备方有过接触;
3. 项目已被其他合作方在先有效报备;
4. 项目信息不完整或明显不具备真实性;
5. 报备方存在违反凯撒渠道管理规定的行为。
第四章 项目保护机制
第九条 保护期限
1. 标准保护期:自《项目报备确认函》签发之日起90个自然日。
2. 保护期延长:如项目因甲方原因延期,合作方可在保护期届满前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并附相关证明(如甲方延期通知),经凯撒审核后可延长保护期一次,最长不超过60个自然日。
3. 保护期终止:以下情形保护期自动终止——
o 项目已签约成交(无论是否与凯撒签约);
o 项目明确取消或终止;
o 保护期内合作方无有效项目推进记录(详见第十一条)。
第十条 保护期内合作方享有的权利
在保护期内,获得项目保护的合作方享有以下专属权利:
1. 专属报价权:凯撒仅向该合作方提供该项目专属报价,不向其他任何渠道提供该项目报价;
2. 专属质保函签发权:凯撒仅对该合作方签发的该项目产品质保函予以认可;
3. 专属售前技术支持:凯撒优先安排技术团队配合该合作方进行方案设计、现场勘察、技术答疑等;
4. 专属授权证明:如项目招标需要制造商授权书,凯撒仅向该合作方出具针对该项目的独家授权证明;
5. 价格保护:保护期内如遇凯撒产品价格调整,该合作方已报备项目可享受报备时的价格政策。
第十一条 保护期内合作方的义务
获得项目保护的合作方在保护期内须履行以下义务:
1. 定期更新项目进度:每30天至少向凯撒更新一次项目进展状态(填写《项目进度更新表》,见附件三);
2. 如实反馈:项目出现重大变化(如甲方更换联系人、预算调整、技术方案变更等)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凯撒;
3. 善意推进:以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推进项目,不得利用保护机制囤积项目、阻碍竞争。
第十二条 保护期的失效
合作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,项目保护自动失效:
1. 保护期内连续60天无任何项目推进记录且未向凯撒说明原因;
2. 报备信息经查实存在重大虚假;
3. 合作方在保护期内主动退出该项目;
4. 合作方利用保护机制恶意抬价或从事其他损害凯撒品牌利益的行为。
第五章 项目冲突处理
第十三条 同一项目多方报备的处理
如同一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合作方提交报备申请,按以下规则处理:
1. 时间优先:以凯撒系统记录的首次完整有效报备提交时间为准,先报备者获得项目保护权;
2. 属地优先(补充原则):如时间差在3个工作日以内,且项目所在地已有签约授权经销商,该经销商享有优先权;
3. 协商解决:如出现特殊情况(如先报备方虽早报备但实际跟进深度明显不如后报备方),凯撒可协调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以凯撒最终裁定为准。
第十四条 跨区域报备的处理
1. 合作方应在自己签约授权的区域内开展销售活动。跨区域报备项目时,须先与项目所在地的凯撒授权经销商沟通确认;
2. 如项目所在地无凯撒授权经销商,或该经销商已知项目信息但未在15个工作日内报备,则跨区域报备方可按“先报备先保护”原则获得保护权;
3. 跨区域报备的项目,成交后利润分配由相关合作方自行协商,凯撒可提供协调。
第十五条 争议裁决
项目冲突经协商无法解决的,由凯撒渠道管理部在收到书面争议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裁决。凯撒的裁决为终局裁决,各方应予尊重。
第六章 违规与处罚
第十六条 违规行为
以下行为视为违反本规则:
1. 在未获项目保护的情况下,以凯撒名义向客户报价或承诺;
2. 恶意抢单,明知他人已获得项目保护仍介入该项目;
3. 提供虚假报备信息骗取项目保护;
4. 保护期内不履行更新义务,消极囤积项目;
5. 利用项目保护机制进行价格操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;
6. 其他损害凯撒渠道秩序和品牌利益的行为。
第十七条 处罚措施
对违反本规则的合作方,凯撒可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:
1. 警告: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;
2. 取消该项目保护资格:立即终止该项目保护;
3. 暂停报备权限:暂停1-3个月的项目报备资格;
4. 降级:降低会员等级或合作商级别;
5. 终止合作:解除合作关系,取消所有授权资格。
第十八条 申诉机制
合作方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,可在收到处罚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凯撒渠道管理部提交书面申诉。凯撒应在收到申诉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。
第七章 附则
第十九条 规则解释
本规则由广州市凯泽门控有限公司渠道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第二十条 规则修订
凯撒保留根据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对本规则进行修订的权利。修订后的规则将提前15个工作日通过官网、邮件等渠道通知所有合作方。
第二十一条 生效时间
本规则自2026年7月20日起正式生效。
广州市凯泽门控有限公司渠道管理部2026年8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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